粉絲問:2019年3月我公司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尚有未抵扣完的留抵稅額,請問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第四條規定,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2019年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
需要滿足4個條件
條件1:
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
條件2:
僅僅限于商業或者工業等非營改增行業,也就是凡是營改增的行業一律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條件3:
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就已經登記的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5月1日以后新登記的一般納稅人,不屬于可轉登記的范圍。
條件4:
必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稅小君提醒大家:
1. 2019年選擇轉登記的,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2.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3. 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4. 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者連續不超過4個季度的經營期內,轉登記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附: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操作流程
第一步 |
進入首頁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模塊。
第二步 |
進入資格信息報告-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模塊。
第三步 |
進入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后,點擊“填表”,進行相關表單的填寫,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
第四步 |
進行相關表單的填寫,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
第五步 |
保存后,點擊“提交申請”。
第六步 |
點擊“查詢受理結果”。
第七步 |
出現提示,點擊“關閉”按鈕,顯示已受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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