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案例讓你了解常見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1個月內工資分次發放的計稅
職工劉某2017年7月15日取得上半個月工資3000元,7月31日取得下半個月工資3000元,當月共計工資6000元,請問是否代扣個稅?
答復:劉某應納個稅=(3000+3000-3500)*10%-105=145元
提醒:個人所得稅是按月計征的,這與分多次發放沒有關系,都需要合并計算征收個稅。
案例二取得年終獎的計稅
職工劉默2016年12月份工資4000元,年底取得年終獎36000元,計算12月份工資以及年終獎的個稅?
答復:工資的個稅=(4000-3500)*3%-0=15元
年終獎的個稅計算分為2步
第一步: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36000/12個月=3000元
找到對應的稅率為10% 以及對應的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第二步:計算應納稅款
個稅=36000*10%-105=3495元
提醒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提醒2:個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的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案例三兩處以上取得工資的計稅
職工劉某7月份從甲公司取得工資4000元,從乙公司也取得工資8000元,請問如何代扣個稅?
答復:
甲公司扣繳個人所得稅為=(4000-3500)×3%-0=15元;
乙公司扣繳個人所得稅為=(8000-3500)×10%-105=345元;
如該個人選擇到甲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匯總納稅,申報稅款為(8000+4000-3500)×20%-555=1145元。
應補個人所得稅:1145-345-15=785元。
提醒1:個人取得兩處及以上所得的,應分別由扣繳義務人進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同時其本人應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
提醒2:合并納稅是指納稅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同一項目兩處收入要合計,且只能減除一次費用扣除標準;
提醒3:自行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在申報納稅時,其在中國境內已扣繳的稅款,準予按照規定從應納稅額中扣除。
案例四外籍職工取得工資的計稅
職工戴爾屬于外籍人士,7月份工資12000元,計算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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